(帝锋证券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本公司(「资料使用者」)将会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律第486章)的规定,收集及处理阁下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以下一项或多项用途:​

  • 开立、维持及管理任何证券及投资账户

  • 提供证券交易、资产管理及相关金融服务

  • 进行客户身份核实、尽职审查及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程序

  • 履行适用法律、规例、规则、监管机构指引或行业守则下之义务或要求

  • 进行与客户服务有关之日常运作及与阁下之沟通

  • 进行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审计及统计分析

  • 处理阁下就本公司服务提出之查询、投诉或申请

  • 在获得阁下同意或不反对的情况下,用作直接促销用途(详见第 5 部分,如适用)

 

2. 必须或自愿提供个人资料

在本公司提供的网上或离线表格中,标示为「必填」或以其他方式标示为必须提供之项目,属于阁下必须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 ​
若阁下未能提供该等必须资料,本公司可能无法处理阁下的申请、提供或继续提供相关服务。
除上述情况外,阁下向本公司提供其他个人资料纯属自愿,但如未能提供,可能会影响本公司向阁下提供最合适或完整的服务。

 

3. 不提供个人资料的后果

若阁下未能提供本公司所要求的必须个人资料,本公司可能无法:​

  • 开立或维持任何帐户或服务

  • 处理及执行阁下的交易指示或服务申请

  • 向阁下提供投资意见或相关客户服务

  • 遵守适用的法律、规例及监管要求

  • 向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本公司的任何证券、资产管理或相关服务

 

4. 个人资料的转移及披露

在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其他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本公司所持有关于阁下的个人资料,或会转移及披露予下列一个或多个类别的人士或机构(无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

  • 任何监管或政府机构,例如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税务局或其他有权要求资料之机关

  • 代表本公司就本公司业务提供服务之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IT服务供应商、数据处理公司、托管人、结算及结算系统机构、通讯服务供应商等)

  • 本公司的专业顾问,例如律师、核数师及顾问公司

  • 与本公司有关连之公司(如适用),以用作与本公司业务相关之用途

  • 任何就本公司权利或资产提供保障或拟提供保障之人士

  • 在法律或监管规定下必须或被准许披露资料之人士或机构

本公司只会在属合法及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的情况下,向上述人士提供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 ​

 

5. 直接促销(如适用)

在取得阁下同意或不反对通知后,本公司可能会使用阁下的姓名、联络资料、产品及服务使用记录等个人资料,向阁下提供或宣传以下类别的产品、服务及推广资讯:​

  • 本公司提供的证券交易、资产管理及其他投资相关产品及服务

  • 市场分析、投资研究报告及金融资讯

  • 投资讲座、网上研讨会及推广活动之邀请

本公司亦可能在获得阁下同意后,向上述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的合作伙伴或关联公司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作直接促销用途。

阁下有权随时免费选择不再接收任何上述直接促销讯息。
如欲行使有关权利,请参阅下文「保障资料主任及联络方式」,与本公司保障资料主任联络。 ​

 

6.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的权利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阁下有权:​

  • 查询本公司是否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及查阅该等资料

  • 要求更正任何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资料

  • 查询本公司有关个人资料政策及实务,以及所持个人资料的种类

本公司有权就处理查阅资料要求而收取合理费用。

 

7. 保障资料主任及联络方式

如欲就查阅或改正个人资料、取消接收直接促销讯息或查询本公司的个人资料处理政策,请以书面或电邮方式联络本公司保障资料主任:​

保障资料主任
帝锋证券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邮:cs@emperiosecurities.com
电话:(852) 2190-7330
地址:香港北角电气道180号百家利中心28楼

 

8. 个人资料的保留及保安

本公司只会在达成收集目的所需之期间内,保留阁下的个人资料,除非适用法律或监管规定要求或允许延长保留期限。 ​
本公司会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障所持个人资料之安全,防止未获授权或意外的存取、处理、删除、遗失或使用。

 

9. 声明更新

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可能不时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政策或适用法律之更改。更新版本将刊载于本公司网站,并于刊登时即时生效。